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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考研政治思修法考前分析题:4个考点终极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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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4-12-22 15:37:4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一、试题特点

    思修法基分析题有两种命题思路:一种是单独考查思修部分,另一种是思修与法基的结合。所考查的考点有一定的原理色彩,又会与现实有关联性。

    二、热点时政

    今年是孔子诞辰2565周年,国家主席习近平就传统文化发表了重要讲话。十八届四中全会主题是依法治国,法律部分就显得比较重要,但是单纯考查法律部分的可能性不大。人生观部分每年都有考题涉及,属于传统重点。

    三、重要考点

    (一)人生价值

    1.人生的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

    人生的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既相互区别,又密切联系、相互依存一方面,人生的自我价值是个体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个体提高自我价值的过程,就是通过努力自我完善以实现全面发展的过程。人生自我价值的实现构成了个体为社会创造更大价值的前提。另一方面,人生的社会价值是实现人生自我价值的基础,没有社会价值,人生的自我价值就无法存在。人总是生活在社会当中,个体无法脱离社会而存在和发展。一个人的需要能不能从社会中得到满足,在多大程度上得到满足,取决于他的人生活动对社会和他人的贡献,即他的社会价值。

    2.人生价值的标准

    一个人的生活具有什么样的价值,从根本上说是由社会所规定的,而社会对于一个人的价值评判,也主要是以他对社会所作的贡献为标准。个体对社会和他人的生存和发展贡献越大,其人生的社会价值也就越大;反之,人生的社会价值就越小。

    人生价值评价的根本尺度,是看一个人的人生活动是否符合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是否通过实践促进了历史的进步。劳动以及通过劳动对社会和他人作出的贡献,是社会评价一个人的人生价值的普遍标准。劳动和贡献的尺度作为社会评价人生价值的基本尺度。

    3.在实践中创造有价值的人生

    (1)走与人民群众相结合的道路。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国家的主人。

    (2)走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道路。艰辛知人生,实践长才干,这是古往今来许多人成就事业的经验总结。不仅要刻苦学习书本知识,而且要努力与社会实践相结合,在社会实践中探求真知。

    (二)正确对待中华民族道德传统

    中华民族的道德传统是一个矛盾体,具有鲜明的两重性。属于精华的部分,表现出积极、革新、进步的一面;属于糟粕的部分,则表现出消极、保守、落后的一面。正确对待中华民族道德传统,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既不能全盘肯定、全面照搬,也不能全盘否定、全面抛弃。要做好取舍和创造性的转化工作。

    在对待传统道德的问题上,要反对两种错误观点。一种是虚无论,另一种是复古论。虚无论对传统道德不加分析地全盘否定,甚至上张"全盘西化"。复古论对传统道德中的精华和糟粕缺乏科学辨别,刻意拔高传统道德特别是儒家传统道德,主张以传统道德代替社会主义道德。这两种观点都割断了道德的历史与发展的关系,否定道德的历史进步性,结果必然否定革命道德传统,否定社会主义道德。从中国历史发展的过程来看,无论是虚无论还是复古论,都对社会的发展特别是道德文化的进步产生了十分消极的影响。

    要树立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全面认识祖国传统文化,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古为今用、推陈出新,坚持保护利用、普及弘扬并重,加强对优秀传统文化思想价值的挖掘和阐发,加强对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的建设,维护民族文化基本元素,弘扬中华传统美德,使优秀传统文化成为新时代鼓舞人民前进的精神力量。
    (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1.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容

    (1)依法治国

    依法治国的四项基本要求:一是科学立法;二是严格执法;三是公正司法;四是全民守法。

    (2)执法为民

    执法为民的基本要求:一是以人为本;二是尊重和保障人权;三是文明执法。

    (3)公平正义

    公平正义的基本要求:一是坚持立法公正和执法公正并重,执法公正要坚持合法合理原则、程序公正原则;二是坚持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并重。

    (4)服务大局

    (5)党的领导

    党的领导是我国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是实现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和强大推动力量。党对社会主义法治的领导主要是思想领导、政治领导和组织领导。

    2.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关系

    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是有机统一的关系。一方面,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另一方面,依法执政是党执政的基本方式,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又必须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

    3.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

    法律权威是指法的不可违抗性。法律权威的树立主要依靠法律的外在强制力和内在说服力。法律的外在强制力是法律权威的外在条件,主要表现为国家对违法行为的制裁。法律内在的说服力既来源于法律本身的内在合理性,也来源于法律实施过程的合理性。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的核心要求,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法治国家的前提条件。

    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

    4.努力成为法律权威的坚定维护者

    第一,树立法律信仰;第二,引导他人尊重法律权威;第三,敢于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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