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官网日前正式公布教育部、国家民委、公安部等五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规定2015年1月1日起,取消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科技类竞赛、省级优秀学生、思想品德有突出事迹、体育特长生等高考加分项目。《意见》还规定,从2015年1月1日起,取消地方性体育、艺术、科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加分项目。 教育部等部门此次清理、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力度大、要求严、亮点多,让人不由得为之叫好。这是对多年来社会呼吁的诚恳回应,体现了有关部门提振高考公信力、维护教育公平的决心。 高考加分政策本是为了激励素质教育,追求一种更高层次的公平,即高考分数并不能充分反映一名考生的综合素质或特长,所以要用加分政策予以弥补。然而“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高考加分的效果与初衷南辕北辙,概括起来有“三宗罪”: 一是导致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钱权交易,各种丑闻层出不穷,各种神通花样翻新。不仅更高层次的公平如同镜花水月,连“唯分数论英雄”的低层次公平都遭到破坏,严重损害了高考公信力。 二是高考加分反而强化了应试教育——当培养学生的特长和兴趣只是为了获得高考加分,它就会异化为更加疯狂的应试教育,增加了学生和学校的负担。比如奥赛,本应是少数学生的兴趣和特长,当它与高考加分相挂钩,就变成了难学的功课,比应试教育还应试教育。 三是高考加分对农村学生尤其是贫困地区学生不公平——他们没条件、没机会学习各种特长,很难获得加分,在高考中自然拼不过城里学生,致使城乡教育鸿沟越拉越大,名校中农村生源比例畸低。 高考加分涉及各种利益纠葛,清理、规范并不是容易之事,需要“壮士断腕”的决心和勇气。让人欣慰的是,这次教育部等部门没有拖泥带水,而是大刀阔斧、快刀斩乱麻,甚至不惜“一刀切”。 细读《意见》,至少有三个亮点:一是将全国性加分项目减至最少,除保留烈士子女、少数民族考生、归侨或华侨子女和台湾籍考生的高考加分外,其他加分项目一律取消。二是对地方性加分项目作出严格要求,除了明确取消体育、艺术、科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加分项目外,对于其他加分项目,规定只适用于本省所属高校在本省招生,大大降低了加分的实际价值,使其成为鸡肋。三是对加分分值作出明确限定,2015年1月1日之前已经取得各种奖项、称号的学生,能否获得高考加分由各省决定,但加分分值不得超过5分。 可以看出,这次对高考加分的清理是比较干净彻底的,只要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就很难获得生存空间。而严格执行的关键在于两点:一是加强信息公开,接受民众和舆论的监督;二是加强责任追究,对违规者决不姑息迁就,让弄虚作假的成本远高于收益。 高考公平事关千万考生的切身利益,关乎无数家庭的喜怒哀乐,少一点加分项目,就会多一点高考公平。同时应该看到,削减高考加分项目绝不是否定素质教育,更不是否定特长生的价值。素质教育只有建立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才能开花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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