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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16年上海市 公务员考试公告深度解析 [打印本页]

作者: 清枫月    时间: 2015-11-6 14:56
标题: 2016年上海市 公务员考试公告深度解析
   2016上海公务员网上报名将于11月2日零时开始,11月9日12时结束,笔试时间定于12月13日。功课吧公务员考试版块第一时间针对公告内容进行研究解读,以帮助各位考生了解今年上海市考政策,科学报考。


  一、相较往年,2016上海市考招录呈现两点变化:


  (一)选调生笔试成绩也适用于2016市考 实行一考三用


  根据上海市干部队伍结构需求,2016年在15所高校和上海市优秀大学生“选苗育苗工程”中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100名。本次选调生考生的笔试成绩,还可作为上海市2016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优秀大学生笔试成绩和上海市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包括《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专业科目成绩)达到上海市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各专业科目B类职位(不限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有资格参加上海市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B类职位报名,符合条件的可参加面试。


   (二)基层工作经历范围有变动


  招录职位明确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垂直管理系统基层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


  与去年相比,今年基层工作经历增加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


  二、相比较国考及其他省份公务员招考,上海市考一直有其鲜明特点。以下,考试吧公务员考试网专家为首次接触上海市考的考生进行说明。


  (一)职位报名在笔试之后(定向职位除外)


  上海市考第一次网上报名是报考人员根据“招考对象”的要求,选择考试的类别。同时根据自身情况及拟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选择一门专业考试科目,并不涉及具体招录单位和职位。


  除报考优秀村(居)干部、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员定向职位、公安系统特警职位和残疾人专项招录职位的人员外,报考者必须是进入笔试合格分数线后,才有资格于2016年2月15日9:00至2月19日18:00参加首轮网上职位报名,并接受招录单位的资格审查。


  定向招考优秀村(居)干部、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员职位,以及残疾人专项招录职位实行定向报名,先报职位后考试,考试报名即职位报名。


  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在报考定向职位的同时,还可以根据各自的情况,报考本次公布的其他上海市公务员A类职位并选择相应的考试科目。并在面试工作结束后,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单位。


  (二)公共科目分两类、专业科目分七类


  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共科目考试分A类和B类两类试卷,其中,报考条件规定“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考A类试卷,报考条件规定招录对象基层工作年限为“不限”的职位考B类试卷。


  笔试专业科目分为《政法》、《综合管理》、《经济管理》、《财务管理》、《信息管理》、《城市建设管理》、《农村建设管理》七类,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及拟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只可选择一门专业考试科目。


  (三)户籍有限制


  报考乡镇公务员职位的,须具有本市户籍,或者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且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仍在有效期内),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以上的人员。


  外省市社会人员报考本市公务员,须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且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仍在有效期内),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以上。


  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


  (四)一般有两轮调剂


  根据招录单位具体职位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录职位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当计划录用人数与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数比例未达到1:3,将对达到本类别专业考试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组织公开调剂补充面试人选。


  公开调剂工作结束后,招考职位面试人数仍达不到1:3比例时,将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专业相近、学历相符等原则,进行统一调剂。调剂工作全部结束后,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将在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统一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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