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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19年海南一级造价工程师报名时间8月7日-9月2日 [打印本页]

作者: loveyunfei365    时间: 2019-8-1 11:23
标题: 2019年海南一级造价工程师报名时间8月7日-9月2日
2019年海南一级造价工程师报名时间8月7日-9月2日
  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发布的《关于做好2019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得知,2019年海南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如下:
  四、报名办法
  2019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自动审核或现场审核确认、网上缴费。
     考生注册及报名
  1.报名时间:8月7日至9月2日
  2.网上报名:
  (1)首次报名的考生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zg.cpta.com.cn/examfront)进行网上用户注册,务必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学历学位信息(不能修改删除,只能增加,最多限填5条)。上传照片必须是近期彩色标准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考生在上传照片时,为保证格式正确,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工具下载栏目下载照片处理审核工具(www.cpta.com.cn/n/2014/0611/c385858-25135705.html),按照该工具使用说明对本人近期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进行处理。
  (2)非首次报名的考生须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补充完善学历学位等信息。
      注意事项:新注册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系统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核验及注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
  考生网上报名时本人须签署(提交)《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承诺内容包括:确认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和报考条件等告知事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和要求,填报的信息(包括个人联系方式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报名条件,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二)资格审核
  1.网上资格审核。考生网上报名后,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报名资格网上自动审核。网上自动审核通过的考生,即可按规定时间网上缴费,不用再到现场资格审核和报名确认。
   2.现场人工审核(下列报考人员须到现场人工审核):
  (1)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
      (2)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
      (3)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
      (4)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
  现场审核报名资格的考生须于8月7日至9月4日工作日期间将考试报名表(经考生所在单位审核,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盖单位公章),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从事相关业务工作的年限资历证明(须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送至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地址:海口市文联路6号,联系人:李燕云,电话:66218608)。
  (三)网上缴费
  完成报名确认后,考生须在8月7日至9月4日期间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zg.cpta.com.cn/examfront),使用具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通过网上缴纳考试费。考生未按期缴纳考试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依据《海南省物价局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核定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琼价费管〔2015〕2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客观题55元/人·科,主观题60元/人·科。考生银行卡在成功扣款后即表示缴费已完成,报名成功。如果遇到缴费异常或确认缴费后未能显示成功结果的情况,可登录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rss.hainan.gov.cn)→办事服务→就业服务→职称考试栏目查看“关于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缴费的说明”(http://hrss.hainan.gov.cn/hrss/yw02/list3.shtml)。
  注:如遇到信息填报错误且已进行确认操作或忘记用户名和密码等情况,可通过现场办理和网上办理两种方式进行修改。现场办理参见“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rss.hainan.gov.cn)→办事服务→就业服务→职称考试栏目查看“关于报考信息修改及账号、密码找回等相关事宜的情况说明”(http://hrss.hainan.gov.cn/hrss/yw02/list3.shtml);网上办理请关注“海南就业”微信公众号,点击“信息查询→职称考试修改”进行办理。报考信息填写错误需要修改的考生,须于8月7日至9月4日期间办理。
  需要开具发票的考生,请在考试报名截止后2个星期内办理,本人开具发票的持个人报名信息表和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开具发票的需持委托书、个人报名信息表和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到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三楼312室办理(地址:海口市和邦路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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