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的公告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复试:进入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由教育部统一划定,各招生单位将根据生源情况通知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复试。二、查分: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问,可向所报考的招生单位申请查分。申请查分的考生须注意如下事项:
1.查分时间:2月20—26日,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2.查分要求:考生须向招生单位递交书面申请,并附身份证和准考证复印件(具体要求以招生单位公告为准!)。
3.查分内容:评卷过程中是否存在漏判、成绩累计、登记错误,评卷宽严不在查分范围内。
4.查分方式:⑴统考科目由各招生单位汇总申请查分考生名单后上报我院,由我院对网上评卷各题给分、统分情况进行复查;⑵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由招生单位研究生院(处、部)有关人员会同纪检监察人员共同进行答卷复查。考生不得查阅答卷。
特此公告。
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