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申论满分文章每日一篇学习欣赏
申论热点:加快“针对医院”改革一支名叫环丙沙星的眼药水,从药厂走到患者的手中,其身价就提高了将近4倍,这种摇身一变听起来有点不可思议,可它又千真万确地发生在我们的生活当中。
俗话说“有啥别有病”,可是人吃五谷杂粮,没有人敢说自己绝对不会生病,看病吃药是老百姓最基本的需求,这就形成了一个很大的医疗市场。在这个庞大而稳定的市场中,医院是最关键的环节,它联系着药品生产者和患者,它决定了患者吃什么药、吃多少药,从而也就决定了某类药品的旺销或滞销。一些既缺乏职业道德约束又无视相关法规的医务人员就利用这种市场决定权,从中牟利,如一些医院变相提高药价、收受药厂回扣、大夫开药方提取“好处费”等,这些行为从根本上说增加了老百姓的医疗负担,它不仅仅是不道德的,也是违法的,其中隐藏着腐败。在以往的报道中,我们不难找到这类医疗腐败的劣迹。
要遏制医疗腐败,首先必须强调“透明度”。从医院方面看,必须有一个定期向行政机构汇报药品进货与销售情况的制度,以接受监督,从而杜绝黑箱操作。从医生方面看,医生有义务向患者解释药品的功效和价格,让患者有知情权和药品选择权。另一方面医疗体系中存在法制真实的局面要有所改变,对一些药厂的行贿和医院的受贿绳之以法,以刚性的法律打击弹性的医疗腐败已经变得刻不容缓了。
这些年来,我国的医疗制度改革取得了很大的进展,“背靠大树好乘凉”的公费医疗已经渐渐被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等制度所取代。然而,也应该看到,目前的很多改革都是“针对患者”这一面的,“针对医院”的改革不但力度不够,方法也不够有效。现在,一些地区已经发现了这一问题,并试图改变这种局面,如北京市前不久出台了“基本医疗服务工程”,实施分层医疗制度。强化社区医疗服务,从而让患者享有从医院、门诊医生到药品使用的选择权。
申论满分作文欣赏:以自主创新谋求全面发展
纵观古今,秦国因极力推行“商鞅变法”而使国力昌盛,以致最终实现一统天下之伟业。而清政府闭关自守、摒弃改革创新,终致丧国辱权、泱害国民。故此,创新是发展的推动器,惟有加快自主创新才能谋求全面发展。“创新是民族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江主席曾高屋建瓴强调。而至今日,我国虽步入经济快速增长的上升期,但却凸现出许多有关创新水平低下以致阻碍发展的问题。据报道, 双边贸易规模最大的30种商品中,中方具有比较优势的很少,多数是日本具有优势的资金、技术密集型产业。
创新水平偏低是我国目前亟待正视的问题。究其原因,关键在于创新观念落后、创新能力不高、所需人才匮乏、体制不健全、科技水平较低等决定性因素阻碍发展。观念是创新的源泉,落后的思想只会阻碍发展,又谈何发展?所需人才匮乏,创新主体力量薄弱,只能是捉襟见肘,想促进社会快速发展谈何容易?创新能力低下、体制不够完善、科技水平跟不上发展的步伐,又如何促进发展呢?社会终究是向前发展的,落后就等于挨打。那么该如何才能提高自主创新水平,使我国步入更快发展的轨道呢?
首先,务必提高创新观念,在思想上有新突破。观念乃创新之本,失去创新的观念,如无本之木,无源之水。政府要重视创新者的个性想法,鼓励创新者积极探索,帮助扶持创新事业的发展。破除旧的传统的观念,树立与时俱进的、科学的发展观念。加大社会宣传力度,营造一个“创新光荣”的社会氛围。
其次,务必创新先进技术,在生产力上有新突破。邓小平同志曾高瞻远瞩提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政府应成立专门研究技术开发的部门,组织专门人员进行创新工作。并鼓励企业进行自主创新,发明创造新技术,开创新领域,提高自身的核心竞争力。
再次,务必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在保障创新力度上有新突破。创新需要有环境,需要有健全的体制做坚强后盾。及时出台有利创新的优惠政策,如减免税收、拨款资助等倾斜性政策。坚持走政企分离的道路,鼓励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健全法制法规,保障和维护创新成果。依法惩处侵犯个人、法人创新产权行为,行为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务必推行人才强国战略,在人才使用上有新突破。坚持以人为本,重视人才的培养、任用。企业要搭建充分展示自我能力的平台,鼓励人才自由创新。高校要加强人才的创新能力培育,鼓励学生进行自主创新,提高创新能力。同时企业与高校应加大相互交流的层面、层次、广度、深度,创新出更多科技文化成果。
长城非一日之功,创新非片刻使然。”政府要从打造“服务型政府“为出发点,导航创新方向,维护创新环境,为社会培育出更多的创新人才,为实现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而不懈奋斗!
申论热点:“三下乡”成功实践的启示
今年是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开展十周年。十七年来,在中宣部等十四个部委的大力推动下,“三下乡”活动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只要看看广大农民欣赏演出时的喜悦、学到实用农业技术时的兴奋、受到医疗救治时的欣慰,就可以知道“三下乡”深受广大农民欢迎。在众多服务“三农”的社会事业中,“三下乡”的影响越来越大。
经过十七年的实践,“三下乡”内容不断丰富,活动更加完善,一系列涉农的知识、技能、信息、物资、法规等,都已经纳入“三下乡”活动的范畴,“三下乡”正在向广度和深度扩展,群众受益面日益扩大。
“三下乡”深受农民欢迎,靠的就是服务“三农”的扎实工作。十七年来,许多从事这项工作的同志不畏艰苦,深入基层,在田间地头、在风霜雨雪中奔走,使广大农村群众获得了精神文化的享受,获得了致富的信息和技术,获得了健康知识和医疗服务。
十七年的实践表明,“三下乡”是新时期密切党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途径。“三下乡”把党的方针政策,党对农村、农民、农业的关心送到了亿万农民的心中,使他们切切实实感受到党的温暖;同时也使各级领导干部和从事这项工作的同志深入了解农村的现状,提高了制定政策的针对性和开展服务的实效性。“三下乡”所体现的正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十七年的实践表明,“三下乡”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有效举措。如何提高农民的收入、稳定农业生产、改善农村医疗服务、提高农村教育水平,关系农民切身利益,关系农村现代化建设。“三下乡”向广大乡村传播先进文化,普及科技知识,倡导文明生活,符合亿万农民脱贫致富的迫切愿望;为那些急需文化、科技、医疗的农村地区,尤其是“老少边穷”和西部农村雪中送炭,为改变那里的落后面貌做出了巨大贡献。这也是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实际行动。
十七年的实践表明,“三下乡”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支撑。目前我国社会正随着经济的发展而发生深刻的变革,农村也同样处于这一历史变革的进程之中。“三下乡”对于解决农民的实际困难,化解农村的各种矛盾,改变农村的社会风气,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和生活水平,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三下乡”一定能够有力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十七年奋斗,十年辉煌。在总结经验的同时,我们更加清醒地认识到,要把“三下乡”推向深入,就必须持之以恒,就必须开拓创新,就必须在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在“三下乡”活动中能直接受益的农民毕竟有限,只有坚持不懈,把“三下乡”变为“常下乡”,才能使更广大农民群众得到实惠。“三下乡”十七年来已经积累了许多好的经验,涌现出大批优秀典型,但是如何使“三下乡”制度化、规范化,如何调动更多部门的力量投入“三下乡”,仍有待我们不断探索创新。农村各地发展条件各异,经济水平不同,风俗习惯有别,如何结合实际,使“三下乡”更有针对性,更具实效性,值得我们认真思考。
我们要在十七年成功实践的基础上,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更加务实的工作,城乡携手,共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把脉”中国的土地问题
西汉的贾谊有句话,说明了当时土地与人民的关系。“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 可见对于人民来说,自古以来土地就是人民的命脉。而到了现代社会,土地仍然也是农民的命脉。目前,随着工业经济不断发展,城市快速扩大化的冲击,农民对土地固有的使用权在发生着各种各样的变化,在这个变化过程中,农村土地征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尤其突出。
在城市先进经济主导整体经济的时代,农村地域缩小、人口减少是必然趋势,国家的作用在于在这个城乡变迁过程最大限度地捍卫和保护农民的利益,以实现工业经济快速发展、农民利益不受损的双赢局面。那么我们应该怎样达到这种双赢的局面呢?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角度来考虑:
从经济学的角度看,最大的问题在于目前我国的征地赔偿与征地收益之间存在巨大的差额。这首先就不符合价值规律的原则,因为征地赔偿实际就是农民土地使用权的“价格”,而征地收益更多的是体现农民土地使用权的“价值”, 农民土地使用权的“价格”与农民土地使用权的“价值”不相符,那么这就是一个不合理的经济现象。那么我们要怎么做呢?就是要重拾价值规律的精神和原则,同时要充分考虑到土地的价值与许多因素有关,我们要制定合理的有弹性的符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的征地赔偿制度。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征地程序,着重解决征地规模过大、补偿安置不到位、同农民协商不够等突出问题。建立补偿标准听证制度,严格按法律规定落实补偿安置措施;补偿标准要合理公正,土地补偿费要及时到位。严厉查处拖欠、挪用、截留土地补偿费等违法行为。
从社会学的角度看,农村土地征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直接影响了农民的实际利益,引起了部分被征地农民的不满,导致了一些冲突、上访等不和谐的社会现象。对于这方面来说,我们的政府就需要做更多的协调、引导的工作了。首先从制度建设的层面,就要完善相关的土地征用和管理的制度。其次从维护农民权益的层面看,政府除了在征地时给予经济补偿外,更重要的是要解决农民在失地后的“谋生问题” ,要“急农民之所急,想农民之所想”,积极探索解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和长远生计的有效办法,建议设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基金,专门用于失地农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养老保障、医疗保障等等。建立健全农村劳动力的培训机制,通过职业培训,进一步提高他们的素质、劳动技能和谋生能力,还可组织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城务工,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看,要认识到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是关系到子孙后代福址的大事。目前我国少数地区还存在着“短视”的行政行为,只着重于“开发”,而不注重“保护”。同时还存在着违法违规征地的现象。对于这方面问题,关键在于“监督”和“教育”。 “监督”是指监督各级机关、组织和个人要严格遵守我国的征地制度。“教育” 是指广大干部和群众要认识到土地资源合理使用的重要性。同时从我国国情出发,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尤其是要重点保护基本农田,同时还要做好土地占补平衡工作,充分挖掘土地资源潜力,以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通过以上几个角度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土地实际上不仅仅是农民的命脉,也是城市居民,甚至是我们整个国家的命脉所在。现在我们的命脉在我们国家的快速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其实就如同人也会偶尔伤风感冒一样,是一个很正常的事情。而我们要做的,就是为这个社会问题好好地把把脉,找到问题的症结所在,然后对症下药,自然就能药到病除了。
土地乃生民之本。我们从“民以食为天”“江山社稷”的俗语中,可以体味到中国古人对土地的重视。我国政府历来重视土地的开发利用和保护,采取多项有力措施,取得显著成效。
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加快,大量农民集体用地被国家征用,农民利益得不到满足,引发了农民上访,甚至发生对抗事件。可见,保护土地具有极端的迫切性和重要性,它是关系到农民、社会和国家利益的根本命脉。
首先,土地是农民生活的命脉。它既是农民的生产资料,更是他们的生存依托。征地是发展的需求。工业化、城市化的历史进程,只能加快,不能停滞。但现在的问题是:不少地方不执行国家1998年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征地后给予农民的补偿过低,并存在拖欠补偿费问题。少地农民在传统农区基本没有生产经营活动,征地导致其生活水平下降的现象已相当普遍。失地农民“务农无地,就业无岗,社保无份”,他们生存状况受到严重的威胁。我们党提出“以人为本”,注重保护弱势群体,尤其是保护广大农民的利益不受侵犯。基于此,我们要格外重视保护维系农民生计的耕地和妥善解决失地农民的合理补偿和生活保障问题。
其次,土地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命脉。农村的土地,法律的相关条文中写得明明白白: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然而,这“所有”的权益在现实的土地流转、征用中,都很难得到明确的宣示和充分的实现。土地出让的收益,更多地因征地垄断而沉淀为政府的财政收入,因暗箱操作而转化为商家的投资暴利,因村委会贱卖土地而转化为“村官”的“回扣”。在一场场的“征地风波”、一次次的“失地之痛”中,我们看到了资本的欲望和强势,看到了一些地方政府行政作为在政绩导向、发展导向、利益导向中的扭曲和错位,看到了失地农民的失落和无奈。有些村民不甘于失落和无奈,产生不满和愤怒,并把这种愤怒情绪转化为行动,引发众多的“风波”和群体性事件。这种由征地而引发的不同利益群体冲突的事件,直接威胁着社会的稳定,影响和谐社会的构建。可见,耕地乃是社会和谐稳定命脉之所在,必须慎重对待。
再次,土地是农业发展和国家发展的命脉。由于我国人口众多,土地的人均占有量较低。有些地方没有重视这一点,破坏土地资源环境、浪费土地的现象相当突出。如:农田质量不高;城郊耕地被占用面积过大,造成耕地荒废;建筑行业占地多,利用率低;现有工业化基地占地存在问题;大量的荒滩、废弃砖瓦窑存在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不利于土地的可持续开发利用,阻碍农业和整个国家的可持续发展。可见,土地是农业和国家发展之命脉所在。
既然土地问题是农民、社会和国家之命脉,那么我们如何来保护好这一命脉呢?
其一,政府主管部门要继续加大土地违法查处力度,确保土地用途管制落到实处。为此,国土资源部将采取综合措施,重点查处下列案件:违反规划合同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占用土地的;在征地过程中侵犯农民合法权益的;地方政府、部门及其领导公然违法占地的。
其二,把土地转让市场区分为两大类,即土地出让市场和转让市场,以便农民得到应有补偿。允许和支持农村集体土地在政策调控前提下,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后,直接进入市场,允许和鼓励农民以租赁、参股等办法参与土地收益的二次分配,获得长远稳定的投资报偿。
其三,对于被征地的农民,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给予补偿费用后,仍达不到原有生活水平的,政府给予补贴。
其四,对有劳动能力的失地农民,应着眼于促进其就业。在实现就业的基础上,以企业职工或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解决其养老、医疗等方面的保障问题,符合条件的还可按有关规定享受城市医疗救助和最低生活保障等制度。
其五,对无劳动能力的失地农民,若领取土地补偿费用后生活仍有困难的,在城市规划区以内的,可以优先考虑将其转为城镇户口,并按规定实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城市医疗救助制度;未转入城市户口的,符合条件的可按当地有关规定,享受农村特困户救助和农村医疗救助,还可在自愿的基础上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其六,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考虑在整合养老保险、失业保障和最低生活保障等功能的基础上,为失地农民建立基本生活保障。通过失地农民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适当补助的方式,建立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基金,在农民失地后逐月向其发放基本生活费,保障其生活。
综上所述,土地是农民、社会和国家利益的根本命脉所在,不可小视。尤其在当前的社会转型期,我们要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反对非法圈占土地,保护耕地,维护农民、社会和国家的根本利益,为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加强我国行业自律建设刻不容缓
随着我国经济快速稳定发展,市场行业自律问题日渐凸显出来,在社会经济和国家安全中的位置越来越突出。在这样的形势下,目前产生的方便面串通涨价、媒体缺乏真实、客观、全面性的报道;政府诚信缺乏;医患矛盾依然存在等问题逐渐进入人们的视野,已经引起人们的高度关注,建立公平、合理、有序、诚信的市场自律机制成为社会热点问题,引起强烈反响,尽快解决行业自律刻不容缓。
行业自律的缺失影响市场竞争,影响百姓生活,影响社会和谐。行业不自律形成的垄断是多方面的,存在的领域是普遍和广泛的,要想打破垄断,维护国家行业自律,市场公平、有序、诚信仅仅依靠国家政策的力量是不够的,它需要社会公共参与,凝聚合力。
第一,相关部门尽快完善《垄断法》,建立全面具体的机制。材料中我们不难看出,我国《垄断法》还存在一定漏角,造成有企业串通涨价进行垄断,而并没有法律法规制裁。因此,应继续完善反《垄断法》等相关法律。
第二,行业应当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引导本行业经营者依法竞争,不得以赢利为目的进行垄断,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本着公平竞争的原则,以改进技术和提高质量来加强市场竞争力。
第三,加强领导,强化执法力度,建立有效的权力监督机制和利益协调机制。对在市场竞争中以盈利为目的,不择手段,恶意扰乱市场竞争秩序的行为予以打击,决不手软,要成立专门的监督和执法小组,在某一区域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首问负责制。
第四,加大政府公信力度。通过诚信建设打造政府政务公开、透明的原则,要让各项政务在阳光下运行,受到群众监督,防止欺骗百姓。
第五,强化舆论宣传,提高市民对行业自律执行不利的意识。通过报纸、电视、广播、宣传栏等形式加强自律宣传,提高群众反垄断意识,抵制行业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全民利益。
强化行业自律,任重而道远,在全社会共同参与下,反垄断的坚冰将慢慢打破,我国行业自律将朝更加公平、有序、诚信的方向发展,社会将更加和谐。
综合治理食品安全刻不容缓
近日,肉、奶、蔬菜、大米、蛋和鱼等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农产品和水产品质量事件接二连三的发生,让广大市民忧心忡忡。我们不禁会问为什么这些农产品和水产品质量事件会频频发生?归根结底地说是因为没有找到问题和危机发生的根源,只治标不治本只能导致食品质量事件屡治屡发,应当从源头上进行根治。只有在加大对食品的具体监管加之法制、制度保证其根源的治理,才能达到标本兼治的效果,彻底消除质量事件的发生,使群众的餐桌更加安全。
应从以下几方面的工作入手落实综合治理食品安全这一措施:
首先,对于“出口型”农产品的标准要建立值得信任的检测机构,有关部门要以必要的行政手段来进行控制;对于出口型农产品生产的过程中要给予农民必要的科技支援,要严格控制其进入市场的价格在群众承受的范围内。可以对农民进行适当的补贴,防止其恶意抬价。要通过网络、手机等形式收集各阶层对不同品质农产品的需求,按规模外需配置给农民,防止因销售差而损害农民利益。
其次,实施具体管理方案的同时必须制定相应的法律和制度,保障这些具体措施的实施,对食品质量事件进行治本,达到标本兼治的效果。要建立有效的农产品营销采购制度,问题农产品的溯源制度及严格的农产品准入制度,保障农产品的溯源工作有制度可靠,同时保证农民的“出口品”不至于导致农产品价格无形的提价。必须要建立严格的农产品等级制度,供广大群众参选。对于市场上的聘请食品协管员,要建立透明的业绩考核制度,确保其发挥对食品的监管作用,同时要从法律层面上对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合作组织有责任建立农产品生产纪录,以利于追溯,并且规定县级以上农业主管部门也必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对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查,以确保具体措施得到硬性保障,同时有利于引导其沿正确方向发展,标本兼治。
最后,要加大对出口型农产品及相应制度和法制的宣传和教育力度,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出口型农产品的优点。同时,让生产者了解制度和法制对食品的规定,督促其在生产过程中严格达标,安全生产。
食品安全关系广大群众的生命健康。要从具体监管到制度、法制,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给人民群众一个健康安全的饮食环境。
加强网络文化的建设和管理 随着科学技术和经济的发展,互联网对于我们来说已不再是一个陌生的话题,中国正成为世界第二大互联网大国,而网络也成了中国人生活的一部分。如何做好网络文化的建设和管理,不论是对国家来说,还是对民族,甚至是对网友个人来说都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这对于促进我们互联网产业的发展和整个健康文化的发展也有重大的意义。
加强网络文化的建设要从加强网络文化产业本身,加强对网络文化的管理和引导网民对网络的正确认识和科学利用三方面入手。
首先,要加强网络文化产业本身建设,这是加强网络文化建设的根本方法。
我国的网络文化产业起步较晚,大多数是依靠从国外、境外引进的网络产品,我国在几年前几乎没有自己出产的网络产品,我们必须加大对网络文化建设的重视,走科技创新之路,加快网络产业的发展。通过几年的努力,我们可以看到,我国的网络文化已经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以网络游戏为例,已由前几年的市场占有率不到百分之十,发展到今天的百份之七十,以后相信还会更多。
数量上的提高是不够的,我们还要加强网络文化产品的质量,这就需要国家大力的支持,需要继续得到广大民众的支持,更需要大量的科技尖端技术和人才。发展网络文化产业最离不开的就是人才,我们要加大网络文化产业从业者的培养,从高等院校的教育入手,也包括中等专业学校,必须相应的设有网络专业,培养这方面的人才,以满足网络文化发展的需要。
其次,加强对网络文化的管理,这是保证网络文化建设健康发展的关键。
网络因为具有虚拟性、开放性等特点,使网络管理工作难以有效进行,我们要加强对网络文化的管理,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从立法上,加快关于网络法律法规的出台,健全规范网络文化管理的规章制度,使网络文化在有法可依的前提下进行,为网络文化的建设提供法律保证。
从执法上,加强对网络的监督执法力度,严格执法,对违法者要严加处罚,该罚款的罚款,该吊销营业执照的吊销营业执照;同时要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网络文化执法队伍,保证网络文化管理的有效进行。
从网络营业者方面来说,要加强对他们的教育,加强文明网络、和谐网络的宣传,形成健康、文明、向上的网络文化市场。
第三,加强宣传和教育,使网民对网络有正确的认识和科学的利用。
在相当一部分的网民中,尤其是青少年中,上网目的往往只是娱乐,甚至在网络游戏上花费大量的时间,出现了网络成瘾这样的一系列问题,我们必须加强对网络文化的正确认识,就如何真正认识利用网络,对青少年加强教育。
要做到这一点,我们要从教育体制入手,不能仅仅教会学生怎样上网,更要加强对如何从网络中寻找对自己有用的知识,如何利用网络为自己服务等方面的教育,使学生从小便树立良好的心态,从小就对网络有充分的认识。这不仅需要学校的努力,也需要家长的协助,要规范和控制孩子的上网时间,帮助孩子查看一些有意义的网站。
总之,我们要建设好我们的网络,我们还要利用好我们的网络,同时我们还要管理好我们的网络,要正确处理好建设跟利用以及管理三者之间的关系,这样我们的网络文化就一定能建设好、管理好。
强监管力度,保证文化产业健康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的健康、快速发展为我国文化产业的迅速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文化产业发展迅速,人们精神生活得到空前丰富,积极向上的文化产品一批批诞生。但是我们也要看到,在发展过程中,一些不和谐因素也随之出现,格调低俗的网络作品、打着“国学大众化”的幌子出世的庸俗化作品,以及不堪入目的电视节目和虚假电视广告等仍然在严重影响着我们的文化生活质量,影响到传媒的公信力。这些现象屡禁不止的原因大概有以下几点:
其一,我国的文化市场和文化产品监管部门对部分文化市场的监管不力,导致文化产品泥沙俱下。如有些网络歌曲,就是钻了监管不力的空子得以肆意泛滥,传播低俗。
其二,针对性强的相关法律法规亟需跟进。如对网络歌曲的管理、对播放虚假广告的惩治等,都是目前我国文化市场法律法规中的空白,或至少缺乏可行性和力度。
其三,部分单位社会责任感不强,在竞争压力下或者在丰厚的市场利润的诱惑下,迎合了低俗,传播了媚俗。
其四,某些文化领域的暂时性低迷,导致该领域出现的作品良莠不齐,同时公众的可选择范围又相对有限,导致低俗产品得以占领市场。
其五,某些文化作品创作者社会责任感不强,意图“一举成名”或者为了赚取噱头,创作一些格调低下的产品,严重干扰了文化市场的净化状态。
其六,有些民众对相关法规了解不深、对文化产品的鉴别力不强,极个别公众素质较低,导致这些产品有了一定的市场。
以上这些原因直接引发了目前我国文化产业发展中令人堪忧的种种现象。这些现象极大损害了公众的利益,对我国争取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起到了恶劣影响,必须及时加以消除。而要消除这些现象,就必须采取以下可行的、针对性强的对策,来确保长远效果。
首先,尽快出台与净化文化市场、发展健康文化产业相关的具体法律法规,确保在监管过程中有法可依。文化产业的发展日新月异,对一些近年刚刚出现的新现象、新产品,要有专人负责统计、管理,并成立专家跟踪组,制定针对性强、切实可行的一整套法规。
其次,加大对文化产业的监管力度。对那些屡禁不止的违法行为,要加大惩处力度。如,对广电总局已经下达禁播虚假广告的政策后,仍然迎风而上、播出虚假广告的电视传媒,要予以通报批评,严保类似事件不再发生。
再次,加大专项资金的投入,迅速提高监管部门的监管技术含量。目前,一些网络文化作品经过清理后,会运用新颖的技术方法另起炉灶、重新传播。在这一点上,建议配置专门的技术人员,加大对监管技术含量的支持。
第四,鼓励出台各传媒、各出版单位的自查自纠制度。要实行领导问责制,将责任层层落实到人,确保从各个环节加大监管力度。
第五,加大对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使公众最大化地了解最新出台的相关规定,以提高对虚假电视广告等的甄别能力。可定期在社区、学校甚至农村对政策加以宣传,或运用媒体的力量加大宣传,确保政策法规认知度的最大化。
第六,加强社会监督,积极拓展公众监督的各种渠道。如,在网络上设置网络110、在各级文化监管部门设立监督举报热线,使文化监管工作置于整个社会共同努力的基础之上。
总之,只要我们采取相应措施、及时消除不良文化产品的影响,就一定能使整个社会处于文化产品的良性传播状态,为公众营造一个和谐的、以人为本的、健康的文化发展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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